美国新规大幅提升H-1B及其它外国劳工工签申请标准
美国新规大幅提升H-1B及其它外国劳工工签申请标准
10月8日,美国劳工部(DOL)和美国国土安全部(DHS)分别发布了一项“暂行最终规定”(Interim final rule),旨在提升H-1B及其它外国劳工工签申请标准。目前劳工部新规在发布日已正式生效,但在11月9号前公众仍可向其提交评论意见。国土安全部新规定于12月7日生效,在此期间,公众可向其提交评论意见。我们对两个新规的重点内容总结如下:
新规类别:暂行最终规定(Interim final rule)【1】
生效日期:这项暂行最终规定于2020年10月8日生效。评论意见必须在2020年11月9日(含)之前反馈。
此项新规不适用于已经批准的“现行薪资”决定、永久劳工证申请(permanent labor certification applications,PERM)或美国劳工条件申请(LCA)。
新规概要:美国国土安全部新规主要针对H-1B非移民签证项目的法规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修改:
l 修改“专业性职位”(specialty occupation)【3】的法律定义和标准;
l 增加对“工作场所”(worksite)和“第三方工作场所”(third-party worksite)的定义;
l 修改“美国雇主”(United States employer)的定义;
l 明确移民局如何确定申请人(Petitioner)与受益人(beneficiary)之间存在“雇主-雇员关系”(employer-employee relationship);
l 要求提供在“专业性职位”(specialty occupation)工作的支持性证据;
l 限制第三方工作申请(third-party placement petitions)的有效期最长为一年(H-1B申请通常最长可批准有效期为三年);
l 如果批准的H-1B身份有效期截止日早于申请的日期,移民局将提供书面解释;
l 取消受益人要多地工作的H-1B申请需提交整体服务工作日程的规定。本规定不适用于其它H类签证申请,且由中介性质雇主(agents)申请的H-1B仍需要提供受益人工作日程;
l 修改移民局H-1B现场审查的权限(H–1B site visit authority),包括拒绝现场调查的可能后果。
适用条件:此项新规将适用于生效日当日及之后递交的所有H-1B申请,包括变更申请(amended petitions)或延期申请(petition extensions)。
新规将不适用于仍在审理中的H-1B申请和已批准的申请,包括重新审理(reopening)或撤销批准意向通知(notice of intent to revoke)的情况。
1)修改“专业性职位”(specialty occupation)的定义和标准:
2)定义“工作场所”(worksite)和“第三方工作场所”(third-party worksite):
3)明确“雇主-雇员关系”(Employer-Employee Relationship):
【1】暂行最终规定(Interim final rule):当机构认为有充分的理由发布最终规则而不先发布建议的规则时,通常会将规则定性为“暂行最终规定”或“暂行规定”。这种类型的规则在发布后立即生效。在大多数情况下,该机构规定,如果公众意见允许,它将更改临时规则。See https://www.federalregister.gov/uploads/2011/01/the_rulemaking_process.pdf
【2】现行薪资(prevailing wages):在具体的目标就业领域中支付给同类就业劳工的平均工资。See https://flag.dol.gov/programs/prevailingwages
【3】专业性职位(specialty occupation):目前美国移民局对专业性职位的定义是“需要高度专业化知识的理论和实践应用,专业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,工程,数学,物理科学,社会科学,医学和健康,教育,商业专业,会计,法律,神学和艺术,并且要求达到特定专业的学士学位或更高学历,或同等学历,作为在美国从事这项职位的最低要求”。See 8 CFR 214.2(h)(4)(ii)。